Mittwoch, 27. April 2016

whine 於 2016年1、2月

在我們小吵的那一次,男朋友說不明白我為甚麼畢業後選擇回我老說不喜歡的老家。
我給自己的原因是因為在外打滾不易,與其留在海外打一份「不認真」的工,不如回鄉做一份比較有價值的工作。

然後返鄉後的第七、八個月,我知道我選錯了。

說穿了,是26、27歲的我當時選擇了當小孩:
我厭恐老家的遊戲規則,但我沒有膽量親身不依「規距」做人;
我害怕萬一留外撈不成,要負上責任;
我害怕別人的眼光同批判,雖然口中一直聲稱自己有多不屑,但我還是很介意(想吐)。

實在很幼稚。

結果,我現在在老家comfort zone監獄自怨自艾。
自找的。
活該啊。

然後,現在當然不滿溫度上升,不知幾時會到沸點。

其實,即使我不知道自己追求的是甚麼,都應該知道自己不追求的是甚麼吧。
有足夠的self—assertiveness,別人的認同我根本不希罕,那我幹麼因為覺得自己要走「世人」所定義的「正路」。
真是枉回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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